陵县,古称厌次,平原等。地处鲁西北平原,是德州市的近郊县,位于首都北京、港城天津、省会济南之间,素有“京津门户,九达天衢”之称。辖9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989个行政村,总人口55万,其中农业人口47万,总面积1213平方公里,100万亩耕地。古迹与旅游唐城墙。唐代平原郡古城,即现今的陵县城。当时郡城有内、中、外三道城墙,为公元753年颜真卿任太守时为抵御“安史之乱”所建。现存两端,一位于县城北面护城河边,为南北向,一位于陵县人民公园内,为东西向。汉墓群。位于神头镇。现存38座,大者直径40米,高5—6米,俗称“七十二疑冢”,经考古挖掘为汉墓,是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可惜的是,被盗严重。曾出土战国灯具等文物。东方朔画赞碑。现立于陵县文博苑颜碑亭内,为唐代平原郡太守颜真卿书,俗称“颜子碑”,集真、隶、篆书为一体,字体端庄雄健、气势开张,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为国家一级文物。大宗家战斗纪念碑。为纪念1939年春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抗击日军的壮烈事迹而设,碑名由杨成武题写,高4.35米,占地2656平方米。这是缅怀先烈、激励后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之一。仙人湖、丁东水库。是鲁西北最大的两个人工湖,占在面积分别是1.1万亩和1.4万亩。湖面波光潋滟,候鸟栖集,被人们称为“姊妹湖”,是旅游、度假、疗养、垂钓的理想去处。历史名人东方朔(公元前154—前93年),字曼倩,厌次(今陵县神头镇)人,汉太中大夫,文学家,博学多识,机智诙谐,相传是中国曲艺的鼻祖、算命盲人的祖师,被后人称为“智圣”。事迹在《史记》、《汉书》中均有记载。颜真卿(709—786),字清臣,唐朝政治家、书法家,753年(天宝十二年)任平原郡太守。755年(天宝十四年)“安史之乱”,颜真卿联络河北十七郡太守起兵平叛,唐玄宗遂诏拜为户部侍郎兼平原郡太守。现存颜真卿任平原郡太守时手书《东方朔画赞碑》、《东方朔墓碑》两块,为书法艺术珍品。
陵城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